14. 於是靈將我舉起,帶着我走。我就去了,十分苦惱,我的靈火熱;耶和華的手重重地按在我身上。
15. 我就來到提勒‧亞畢那些住在迦巴魯河邊被擄的人那裏,到他們住的地方,在他們中間驚愕地坐了七日。
16. 過了七日,耶和華的話臨到我,說:
17. 「人子啊,我立你作以色列家的守望者,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,替我警戒他們。
18. 我何時指着惡人說:『他必要死』;你若不警戒他,也不勸告他,使他離開惡行,拯救他的性命,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;我卻要從你手裏討他的血債。
19. 倘若你警戒惡人,他仍不轉離罪惡,也不離開惡行,他必死在罪孽之中,你卻救了自己的命。
20. 但是義人若轉離他的義而作惡,我要把絆腳石放在他面前,他必死亡;因你沒有警戒他,他必死在罪中,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;我卻要從你手裏討他的血債。
21. 倘若你警戒義人,使他不犯罪,他就不犯罪;他因領受警戒就必存活,你也救了自己的命。」
22. 在那裏耶和華的手按在我身上。他對我說:「起來,到平原去,我要在那裏和你說話。」
23. 於是我起來,到平原去,看哪,耶和華的榮耀停在那裏,正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到的一樣,我就臉伏於地。
24. 靈進入我裏面,使我站起來。耶和華對我說:「你進屋裏去,把門關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