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 我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,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。
12. 我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,在我與他們中間作記號,讓他們知道我-耶和華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。
13.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中悖逆我,不順從我的律例,厭棄我的典章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。他們卻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。「因此我說,我要在曠野把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,滅絕他們。
14. 我這麼做是為了我名的緣故,免得我的名在列國眼中被褻瀆,因為在這些列國眼前我領了他們出來。
15.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,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的流奶與蜜之地,就是全地中最美好之地;
16. 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,不順從我的律例,干犯我的安息日,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。
17. 雖然如此,我的眼仍顧惜他們,不毀滅他們,不在曠野把他們滅絕淨盡。
18. 「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:『不要遵行你們祖先的律例,不要謹守他們的規條,也不要用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。
19. 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,
20. 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。這日必在我與你們中間作記號,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』
21.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,不順從我的律例,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。他們卻干犯我的安息日。「因此我說,我要在曠野把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,向他們發盡我的怒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