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拉記 2:52-70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52. 巴洗律的子孫、米希大的子孫、哈沙的子孫、

53. 巴柯的子孫、西西拉的子孫、答瑪的子孫、

54. 尼細亞的子孫、哈提法的子孫。

55.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:瑣太的子孫、瑣斐列的子孫、比路大的子孫、

56. 雅拉的子孫、達昆的子孫、吉德的子孫、

57. 示法提雅的子孫、哈替的子孫、玻黑列‧哈斯巴音的子孫、亞米的子孫。

58. 殿役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。

59. 從特‧米拉、特‧哈薩、基綠、亞頓、音麥上來,不能證明他們的父系家族和後裔是否屬以色列的如下:

60. 第萊雅的子孫、多比雅的子孫、尼哥大的子孫,共六百五十二名。

61. 祭司中,哈巴雅的子孫、哈哥斯的子孫、巴西萊的子孫,巴西萊因為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,所以就以此為名。

62. 這些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,卻尋不着,因此算為不潔,不得作祭司。

63. 省長對他們說,不可吃至聖的物,直到有會用烏陵和土明的祭司興起來。

64. 全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。

65. 此外,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,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。

66. 他們有七百三十六匹馬,二百四十五匹騾子,

67. 四百三十五匹駱駝,六千七百二十匹驢。

68. 有些族長到了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,為上帝的殿甘心獻上禮物,要在原有的根基上重新建造。

69. 他們量力捐入工程的庫房,有六萬一千達利克金子,五千彌那銀子,以及一百件祭司的禮服。

70. 於是祭司、利未人、百姓中的一些人、歌唱的、門口的守衛、殿役,各住在自己的城裏;以色列眾人都住在自己的城裏。

以斯拉記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