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這些是從被擄之地上來的省民,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把他們擄到巴比倫,他們重返耶路撒冷和猶大,各歸本城。
2. 他們是同所羅巴伯、耶書亞、尼希米、西萊雅、利來雅、末底改、必珊、米斯拔、比革瓦伊、利宏、巴拿一起回來的。 以色列百姓的人數如下:
3. 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;
4.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;
5. 亞拉的子孫七百七十五名;
6. 巴哈‧摩押的後裔,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二名;
7.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
8. 薩土的子孫九百四十五名;
9.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;
10. 巴尼的子孫六百四十二名;
11.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三名;
12. 押甲的子孫一千二百二十二名;
13.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六名;
14.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五十六名;
15. 亞丁的子孫四百五十四名;
16. 亞特的後裔,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;
17. 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三名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