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5:21-26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21. 「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:『不可殺人。殺人的,當遭受審判。』

22. 但是我告訴你們:所有向他弟兄發怒的,當遭受審判;罵他弟兄『廢物』的,當遭受議會的審判;罵『蠢貨』的,當遭受烈火的地獄。

23. 所以,如果你在祭壇獻上祭物的時候,在那裡想起弟兄向你懷著怨,

24. 就要把祭物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弟兄和好,然後再回來獻上你的祭物。

25. 你要趁著與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他把你交給審判官,審判官把你交給差役,你就會被投進監獄了。

26. 我確實地告訴你:除非你還清了最後的一個銅幣,否則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。

馬太福音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