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5:15-31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5. 人點亮了油燈,也不會放在斗底下,而會放在燈臺上,它就照亮屋子裡所有的人。

16. 同樣,你們的光也應當照耀在人前,使他們看見你們的美好工作,就榮耀你們在天上的父。

17. 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,我來不是要廢除,而是要成全。

18. 我確實地告訴你們:即使天和地都消逝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絕不會消逝,直到一切都成就。

19. 所以,如果有人違犯了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導人也這樣做,他在天國裡將被稱為最小的;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命,又教導人也這樣做,這個人在天國裡將被稱為大的。

20. 我告訴你們:你們的義如果不勝過經文士們和法利賽人的義,就絕不能進入天國。

21. 「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:『不可殺人。殺人的,當遭受審判。』

22. 但是我告訴你們:所有向他弟兄發怒的,當遭受審判;罵他弟兄『廢物』的,當遭受議會的審判;罵『蠢貨』的,當遭受烈火的地獄。

23. 所以,如果你在祭壇獻上祭物的時候,在那裡想起弟兄向你懷著怨,

24. 就要把祭物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弟兄和好,然後再回來獻上你的祭物。

25. 你要趁著與你的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他把你交給審判官,審判官把你交給差役,你就會被投進監獄了。

26. 我確實地告訴你:除非你還清了最後的一個銅幣,否則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。

27. 「你們聽過那吩咐:『不可通姦。』

28. 但是我告訴你們:所有懷著欲念看女人的,就已經在心裡和她通姦了。

29.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絆倒,就把它剜出來丟掉!因為對你來說,失去你身體的一部分,總比你全身被丟進地獄要好。

30.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絆倒,就把它砍下來丟掉!因為對你來說,失去你身體的一部分,總比你全身下地獄要好。

31. 「又有吩咐:『如果有人休妻,要給妻子一份休書。』

馬太福音 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