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8:21-30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21. 那時,彼得前來問耶穌:「主啊,如果弟兄對我犯罪,我該饒恕多少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

22. 耶穌對他說:「我告訴你:不是七次,而是七十個七次。

23. 為此,天國就好比一個君王,要與他的奴僕們清算帳目。

24. 他開始算的時候,一個欠了一千萬兩銀子的奴僕被帶到他面前。

25. 因為那奴僕沒有可償還的,主人就下令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,以及他所擁有的一切都賣掉來償還。

26. 「那奴僕就俯伏拜他,說:『請寬容我吧,將來我會把一切償還給你。』

27. 那奴僕的主人動了憐憫之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
28. 「但那奴僕出去以後,遇見一個與他同做奴僕的;這人欠他一百個銀幣。他就抓住這人,掐住這人的喉嚨,說:『把欠我的還給我。』

29. 「這人就俯伏在地央求他,說:『請寬容我吧,我會還給你的。』

30. 可是他不肯,反而把這人投進監獄,直到這人能還清所欠的債。

馬太福音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