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8:20-35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20. 因為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集,我就在哪裡,在他們當中。」

21. 那時,彼得前來問耶穌:「主啊,如果弟兄對我犯罪,我該饒恕多少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

22. 耶穌對他說:「我告訴你:不是七次,而是七十個七次。

23. 為此,天國就好比一個君王,要與他的奴僕們清算帳目。

24. 他開始算的時候,一個欠了一千萬兩銀子的奴僕被帶到他面前。

25. 因為那奴僕沒有可償還的,主人就下令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,以及他所擁有的一切都賣掉來償還。

26. 「那奴僕就俯伏拜他,說:『請寬容我吧,將來我會把一切償還給你。』

27. 那奴僕的主人動了憐憫之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
28. 「但那奴僕出去以後,遇見一個與他同做奴僕的;這人欠他一百個銀幣。他就抓住這人,掐住這人的喉嚨,說:『把欠我的還給我。』

29. 「這人就俯伏在地央求他,說:『請寬容我吧,我會還給你的。』

30. 可是他不肯,反而把這人投進監獄,直到這人能還清所欠的債。

31. 那些與他同做奴僕的看見所發生的事,就極其憂傷,去把一切都告訴他們的主人。

32. 「於是主人把那奴僕叫來,對他說:『你這惡奴!因為你求我,我就免了你所有的債。

33. 難道你不也該憐憫與你同做奴僕的,像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』

34. 主人就發怒,把他交給掌刑官,直到他能還清所欠的一切債。

35. 如果你們每個人不從心裡饒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會照樣對待你們。」

馬太福音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