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你們卻看重那穿華麗衣服的人,對他說「請你坐在這好位子上」,而對那窮人說「你站在那裡」,或說「坐在我的腳凳下邊」;
4. 難道你們中間不就有了歧視,而你們也成了心懷惡念的審判官嗎?
5. 我親愛的弟兄們,請聽!神難道不是揀選了世上的那些貧窮人,使他們在信仰上富有,並且做他國度的繼承人嗎?這國度是他應許給愛他之人的。
6. 但你們卻侮辱了這貧窮人!那欺壓你們、把你們拉上法庭的,難道不是那些富有的人嗎?
7. 那褻瀆你們所敬奉的美好之名的,難道不是他們嗎?
8. 不過,你們如果照著經上那條至尊的律法「要愛鄰如己」完全實行,你們就做得很好了。
9. 但如果你們偏待人,就是犯罪,並被律法指證是違犯律法的人。
10. 因為那遵守整個律法的人,只在一條上跌倒,就成了干犯所有律法的了。
11. 原來那位說過「不可通姦」的,也說過「不可殺人」。你即使不通姦,卻殺人,你還是成了違犯律法的人。
12. 既然你們將要照著那使人得自由的律法受審判,就應當照此說話、行事。
13. 要知道,那不施憐憫的人,要受毫無憐憫的審判;憐憫勝過審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