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15:11-18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1. 耶穌又說:「某人有兩個兒子。

12. 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把我應得的那份家產給我。』父親就把財產分給兩個兒子。

13. 沒過幾天,那小兒子就收拾了一切,往一個遙遠的地方去旅行了。他在那裡過著放蕩的生活,揮霍他的錢財。

14. 當他花盡了自己的一切,那地方又發生了嚴重的饑荒,他就開始窮困起來。

15. 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,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田裡去放豬。

16. 他就是渴望拿豬吃的豆莢來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

17. 可是他醒悟過來的時候,就說:『我父親那麼多的雇工都食物充足,我卻要在這裡餓死嗎?

18. 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裡去,對他說:『父親,我對天犯了罪,也在你面前犯了罪。

路加福音 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