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立比書 3:6-10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6. 按照熱心說,我曾經逼迫教會;按照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

7. 然而,以前對我有益的事,現在因基督的緣故,我已經把這些事看做是損失。

8. 不但如此,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損失,因為我把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看為是至高無上的。我為基督耶穌損失了一切,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糞土,為要贏得基督,

9. 並且要被認定在他裡面——不是擁有那本於律法的自己的義,而是擁有那藉著信基督而來的義,就是來自神、基於信的義;

10. 並且為要認識基督和他復活的大能,要在他的苦難裡相契合,效法他的死,

腓立比書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