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他們是以色列人:兒子的名份、榮耀、諸約、所賜的律法、禮儀、各樣應許,都是他們的;
5. 祖先也是他們的;照著肉身說,基督也是出自他們的——他是那在萬有之上當受頌讚的神,直到永遠!阿們。
6. 但這並不是說神的話語落了空,因為由以色列所生的,並不都是以色列人;
7.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就都是他的兒女;只有「從以撒生的,才會被稱為你的後裔。」
8. 這就是說,肉身的兒女並不是神的兒女,只有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。
9. 原來所應許的話是這樣的:「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,撒拉會生一個兒子。」
10. 不僅如此,麗貝卡也是這樣。她由一個人,就是由我們的先祖以撒懷了孕。
11. 實際上,雙子還沒有出生,也沒有行善或作惡以前——為了要顯明神的揀選心意不是本於人的行為,而是出於召喚人的那一位——
12. 神就對麗貝卡說:「大的將要服事小的。」
13. 正如經上所記:「我愛雅各,卻恨以掃。」
14. 那麼,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神不公義嗎?絕對不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