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. 神既然沒有顧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所有的人捨棄了他,難道不會把萬有也連同他一起賜給我們嗎?
33. 到底誰能控告那些蒙神揀選的人呢?神是稱人為義的那一位!
34. 到底誰能定我們的罪呢?基督耶穌是已經死了的那一位——但更要說,他已經復活了,而且現今在神的右邊,還為我們代求!
35. 到底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分開呢?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是逼迫嗎?是飢餓嗎?是赤身嗎?是危險嗎?是刀劍嗎?
36. 正如經上所記:「為你的緣故,我們終日被置於死地,被看為要宰殺的羊。」
37. 然而,靠著愛我們的那一位,我們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