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由此可見,丈夫還活著的時候,她如果歸向別的男人,就被稱為淫婦;但如果丈夫死了,她就脫離那律法得了自由,即使歸向別的男人,也不是淫婦。
4. 因此,我的弟兄們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被處死了,使你們歸向另一位,就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,好讓我們能為神結出果子來。
5. 原來,當我們還在肉體中的時候,罪的欲望藉著律法在我們身體的各部分做工,以致為死亡結了果子。
6. 但如今,我們既然在那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就脫離了律法,結果我們得以按照聖靈的新樣式來服事,而不按照律法條文的舊樣式。
7. 那麼,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律法是罪嗎?絕對不是!然而,要不是藉著律法,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。如果律法沒有說「不可貪心」,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;
8. 但是,罪藉著誡命,趁機在我裡面生出種種貪念。原來在律法之外,罪是死的。
9. 我從前活在律法之外,但是誡命一來,罪就活起來了,
10. 我卻死了。於是我發現,那本該帶來生命的誡命,它卻導致了死亡。
11. 事實上,罪藉著誡命趁機欺騙了我,並藉著誡命殺了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