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就是說,如果我們在基督死的樣式上與他聯合,也將要在他復活的形式上與他聯合。
6. 我們知道,我們的舊我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,好讓罪的身體被廢除,使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,
7. 因為一個死了的人,已經脫離了罪。
8. 那麼,如果我們與基督一同死了,就相信也要與他一同活著。
9. 我們知道,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,就不會再死,死亡再也轄制不了他。
10. 原來他死,是一次性地向罪而死;他活,是向神而活。
11. 照樣,你們就當看自己向罪是死的,但在基督耶穌裡向神卻是活的。
12. 所以,不要讓罪在你們會死的身體上掌權,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欲;
13. 也不要把你們身體的任何部分獻給罪,做不義的器具;相反,要像從死人中復活的人,把自己獻給神,並把身體的各部分做義的器具獻給神。
14. 這樣,罪就不能轄制你們了,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而在恩典之下。
15. 那又怎麼樣呢?難道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絕對不可!
16. 你們難道不知道嗎?你們把自己獻上做奴僕去順從誰,那麼,順從誰就是誰的奴僕:或做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做順從的奴僕,以致稱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