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 原來,賜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繼承世界的應許,不是藉著律法,而是藉著因信而得的義。
14. 這是因為,如果本於律法的才是繼承人,信就落了空,應許也就無效了。
15. 事實上,律法帶來了震怒,所以哪裡沒有律法,哪裡也就沒有過犯。
16. 為此,這應許是本於信,好使這應許照著恩典,能確保給所有的後裔——不僅是給屬律法的,也是給屬亞伯拉罕信心的。亞伯拉罕在神面前是我們每個人的父,
17. 正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指派你為眾多民族的父。」亞伯拉罕所信的那一位,就是叫死人得生命、使無變為有的神。
18. 亞伯拉罕在沒有盼望的時候,仍然懷著盼望去相信,因而成為眾多民族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眾多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