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那麼,我們說我們肉體上的先祖亞伯拉罕得到了什麼呢?
2. 事實上,如果亞伯拉罕本於行為被稱為義,他就有可誇耀的;然而在神面前他並沒有可誇耀的。
3. 經上到底是怎麼說的呢?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被算為他的義。」
4. 做工的人得工錢,不算是恩典,而是應得的;
5. 但是,一個人雖沒有做工,卻信靠那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神,這人的信就被算為義。
6. 正如大衛也論到神所算為義之人的福份,這義與行為無關;他說:
7. 「罪惡被赦免、罪孽被遮蓋的人,這人是蒙福的。
8. 主絕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蒙福的。」
9. 既然如此,這福份到底是只賜給那些受割禮的人,還是也賜給那些沒有受割禮的人呢?我們說:「亞伯拉罕因著信,就被算為義了。」
10. 那麼,是怎麼被算為義的呢?到底是在他受割禮之後,還是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之後,而是在沒有受割禮的時候。
11. 並且他領受了割禮的標記,做為他沒有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證,使他成為所有不憑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也使他們被算為義;
12. 而且他也成為受割禮之人的父,不僅為那些受了割禮的人,還為那些順著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信心之腳蹤行走的人;亞伯拉罕的信心在他沒有受割禮的時候就已經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