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2:13-29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3. 因為在神面前,不是律法的聽者為義,而是律法的實行者被稱為義。

14. 其實沒有律法的外邦人,一旦按照本性去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但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了。

15. 這就顯出律法的要求刻在他們的心裡,他們的良心也一同作證,而且自己的心思之間,互相控告或辯解。

16. 正如我的福音,這些事要在那日,神藉著基督耶穌審判各人隱祕事的時候,顯明出來。

17. 你既然稱為猶太人,依靠律法,以神誇耀;

18. 又從律法中受教,明白神的旨意,也能分辨是非;

19. 又深信自己是瞎子的領路人,是在黑暗中人的光,

20. 是愚妄人的導師,是小孩子的教師,擁有著律法上知識和真理的規範,

21. 那麼,你這教導別人的,難道不教導自己嗎?你這宣講不可偷竊的,難道自己還偷竊嗎?

22. 你這說不可通姦的,難道自己還通姦嗎?你這憎惡偶像的,難道自己還偷取廟裡的東西嗎?

23. 你這以律法誇耀的,難道自己還違犯律法侮辱神嗎?

24. 事實上,正如經上所記:「因你們的緣故,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到褻瀆。」

25. 你如果是遵行律法的,割禮才有益處;但你如果是違犯律法的人,你的割禮就不是割禮了。

26. 因此,那沒有受割禮的人,如果遵守律法的公義規定,他雖然沒有受割禮,難道不是算是受了割禮嗎?

27. 並且,那生來沒有受割禮卻完全實行律法的人,對你這雖有律法條文和割禮卻違犯律法的人,難道不是要施行審判嗎?

28. 其實外表上做猶太人的,並不是猶太人;外表上、肉身上的割禮,也不是割禮。

29. 然而,在內心做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;同樣,內心的割禮才是割禮——不是靠著律法條文而是靠著聖靈;這樣的人得到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,而是從神來的。

羅馬書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