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 所以,我在基督耶穌裡,在屬神的事上有可誇耀的。
18. 我什麼都不敢說,只說基督藉著我所完成的事,就是為了外邦人的順從,他藉著我所說的和所做的事,
19. 藉著神蹟、奇事的能力和聖靈的能力所完成的事。結果我從耶路撒冷及其周圍一帶直到伊利里亞,把基督的福音都傳遍了。
20. 這樣,我立定心志要在基督的名沒有被傳過的地方傳福音,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,
21. 正如經上所記:「沒有聽說過他的人,將要看見;沒有聽見過的人,將要領悟。」
22. 所以,我也多次受到攔阻,不能到你們那裡去。
23. 但如今,這些地區再沒有可傳的地方了,況且多年來我一直渴望見到你們。
24. 就是說,當我去西班牙的時候,我希望能順路看你們;先與你們相聚,使我稍得滿足;然後由你們在那裡送我上路。
25. 但如今,我要到耶路撒冷去服事聖徒,
26. 因為馬其頓省和亞該亞省的信徒,樂意與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有一些分享。
27. 確實,他們是樂意的,不過這也是他們的責任,因為外邦人如果分享了猶太人屬靈的事,也就應該在物質的事上服事猶太人。
28. 所以,當我完成了這件事,向他們印證了這事的成果,我就要經過你們那裡,往西班牙去。
29. 我知道,我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,一定帶著基督豐盛完美的祝福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