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就是說,他們不明白神的義,想要確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從神的義了。
4. 事實上,基督是律法的終結,使所有相信的人都以致稱義。
5. 原來,有關出於律法的義,摩西寫道:「遵行這些事的人,將因此而活」;
6. 而有關本於信的義,卻這樣吩咐:「你心裡不用說:誰要升到天上去?」——這意思是要把基督帶下來;
7. 「也不用說:誰要下到無底坑去?」——這意思是將基督從死人中領上來。
8. 然而,這是怎麼說呢?「這話就在你身邊,在你口中,在你心裡。」這就是我們所傳的有關信仰的話語:
9. 你如果口裡承認耶穌是主,心裡相信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,就將得救。
10. 就是說,人心裡相信以致稱義,口裡承認以致救恩,
11. 因為經上說:「所有信靠他的人將不至於蒙羞。」
12. 猶太人和外邦人並沒有分別,原來,萬人共同的主,使所有求告他的人都富足。
13. 的確,「無論誰求告主名,都將得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