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 3:17-34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7. 因為神差派他的兒子來到世上,不是為了定世人的罪,而是為了世人藉著他得救。

18. 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已經被定罪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

19. 「所定的罪是這樣的:光來到了世界,人們卻因自己的行為邪惡,不喜愛光,反喜愛黑暗。

20. 事實上,所有作惡的人,都憎恨光,不來到光那裡,免得自己的行為被揭露出來;

21. 但行真理的人,卻來到光那裡,為了顯明自己所做的是在神裡面被做成的。」

22. 這些事以後,耶穌和他的門徒們來到猶太地區,住在那裡,並且給人施洗。

23. 約翰也在撒令附近的艾嫩施洗,因為那裡水多。眾人紛紛而來受洗。

24. 原來,約翰那時候還沒有被投進監獄。

25. 約翰的門徒們與一個猶太人,為了潔淨禮起了辯論。

26. 他們就到約翰那裡,對他說:「拉比,你看,以前與你在約旦河對岸的,就是你所見證的那一位,他也在施洗,而且大家都到他那裡去了。」

27. 約翰回答說:「如果不是從天上賜下的,人就不能得到什麼。

28. 你們自己可以為我見證:我曾經說過『我不是基督,而是奉差派在他前面的。』

29. 迎娶新娘的是新郎。新郎的朋友站在那裡,聽到新郎的聲音,就歡喜快樂。這樣,我這喜樂得以滿足了。

30. 他必興旺,我必衰微。」

31. 那從上面來的,是在萬有之上;那從地而出的,屬於地,而且所說的也屬於地。那從天上來的,是在萬有之上,

32. 他見證他所看到的、他所聽到的,可是沒有人接受他的見證。

33. 那接受他見證的人,就印證了神是真實的。

34. 神所差派的那一位,就說神的話語,因為神不靠著量度賜下聖靈。

約翰福音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