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因為有預備好的會幕:第一間裡有燈臺、桌子和陳設餅,這叫做聖所;
3. 會幕第二層幔子後面,叫做至聖所,
4. 裡面有金香壇和四周包金的約櫃;櫃裡有盛著嗎哪的金罐、亞倫那根發過芽的杖和兩塊約版;
5. 約櫃上方有榮耀的基路伯,遮蔽著施恩座。關於這些,現在就不一一細說了。
6. 既然這些東西都這樣預備好了,祭司們就常常進入第一間會幕行事奉禮。
7. 至於第二間會幕,只有大祭司一年進去一次,沒有不帶著血的;這血是為自己和子民無意中犯的罪所獻上的。
8. 聖靈指明這一點:只要第一間會幕還存在,進入至聖所的道路就還沒有顯明出來。
9. 這會幕是現今時代的一個象徵,在這裡所獻上的禮物和祭物,並不能使事奉者的良心得以完全,
10. 因為這些只是關於飲食和各種洗淨禮,是屬肉體的規定,一直實施到更新的時候為止。
11. 不過基督已經來到,做了那些已經發生的美善之事的大祭司,經過了那更大、更完美的會幕。那會幕不是人手所造的;就是說,不屬於這被造的世界。
12. 他也沒有藉著山羊和牛犢的血,而是藉著他自己的血,一次性地進入聖所,成就了永恆的救贖。
13. 實際上,如果山羊和公牛的血,以及母牛犢的灰,灑在那些汙穢的人身上,能使他們分別為聖、肉身潔淨,
14. 更何況基督的血呢!基督藉著永恆的聖靈,將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神,他的血難道不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,使我們事奉永生的神嗎?
15. 為此,基督做了新約的中保,藉著死贖清了人在第一個約之下的過犯,好使那些蒙召的人可以得到所應許的永恆繼業。
16. 要知道,遺囑在哪裡生效,立遺囑之人的死亡就必須得到證實。
17. 事實上,人死了,遺囑才能確立,因為立遺囑之人活著的時候,遺囑絕對不能生效。
18. 原來不用血,第一個約也不能成立,
19. 就是說,摩西按照律法向全體民眾宣講了所有的誡命之後,拿了牛犢和山羊的血,摻上水,用深紅色的羊毛和牛膝草,灑在那書卷上和全體民眾身上,
20. 說:「這是立約的血,是神吩咐給你們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