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但是,這些權利我一個也沒有用過。我寫這些並不是要人這樣對待我,因為我寧願死,也不願意任何人使我所誇耀的落了空。
16. 原來,就算我傳福音,也沒有可誇耀的,因為傳福音的需要催逼著我;我如果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;
17. 如果我自願做這事,就有報償;如果我不自願,這任務也已經委託給我了。
18. 那麼,我的報償到底是什麼呢?就是:我傳福音的時候,能免費地提供福音,好使我不會充分利用在福音工作上屬自己的權利。
19. 我誠然是自由的,不屬於任何人,但我使自己成為所有人的奴僕,為了贏得更多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