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3:14-18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4. 這是為了讓亞伯拉罕所蒙的祝福,能在基督耶穌裡臨到外邦人,好使我們能藉著信領受所應許的聖靈。

15. 弟兄們,我按人的意思說話:甚至是人的約,一旦證實了,也沒有人能廢棄或加添。

16. 神的各樣應許,原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一個後裔說的。神並沒有說「後裔們」,像是指著許多人;而是說「你的一個後裔」,像是指著一個人,這一位就是基督。

17. 我說的這話是:四百三十年以後出現的律法,不能廢棄神預先立好的約,使那應許無效。

18. 如果繼業是本於律法,就不再是本於應許了;但是神把繼業賜給亞伯拉罕是藉著應許。

加拉太書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