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2:17-21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7. 但如果我們自己尋求在基督裡被稱為義,卻被發現還是罪人,那麼,難道基督就成了罪的僕人嗎?絕對不是!

18. 因為我如果重建自己以前所拆毀的,就證明我是違犯律法的人。

19. 原來藉著律法,我已經向律法死了,使我能向神活著。我已經和基督一起被釘十字架,

20. 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如今我在肉體中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愛我,甚至為我捨棄了自己。

21. 我不棄絕神的恩典,因為義如果是藉著律法而來的,那麼,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

加拉太書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