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將他的兒子啟示在我裡面,好使我在外邦人中傳揚他。我沒有立刻與人商量,
17.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做使徒的,而是往阿拉伯去,然後再回到大馬士革。
18. 三年以後,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在他那裡住了十五天。
19. 至於其他的使徒,除了主的弟弟雅各,我都沒有見過。
20. 我現在所寫給你們的,看哪,是在神面前寫的,我不是在說謊。
21. 後來,我到了敘利亞和奇里乞亞地區。
22. 那時,在基督裡的猶太各教會,還沒有見過我的面。
23. 他們只是聽說:「以前逼迫我們的那個人,現在卻在傳揚他曾經殘害過的信仰。」
24. 他們就因我的緣故不住地榮耀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