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1:10-21 中文標準譯本 (CSBT)

10. 我現在到底是要得人的信任,還是要得神的信任呢?難道我是想討人的喜悅嗎?如果我仍然討人的喜悅,我就不是基督的奴僕了。

11. 弟兄們,我要你們明白,我所傳的福音不是按人的意思,

12. 因為我既不是從人領受的,也不是受人教導的,而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領受的。

13. 你們聽說過我以前在猶太教中的行事為人:我曾極力地逼迫神的教會,殘害她。

14. 我在猶太教中,比我本族的許多同輩更進一步,是一個對我祖先的傳統格外熱心的人。

15. 然而神,就是當我在母腹裡時就把我分別出來、又藉著他的恩典召喚我的那一位,樂意

16. 將他的兒子啟示在我裡面,好使我在外邦人中傳揚他。我沒有立刻與人商量,

17.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做使徒的,而是往阿拉伯去,然後再回到大馬士革。

18. 三年以後,我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在他那裡住了十五天。

19. 至於其他的使徒,除了主的弟弟雅各,我都沒有見過。

20. 我現在所寫給你們的,看哪,是在神面前寫的,我不是在說謊。

21. 後來,我到了敘利亞和奇里乞亞地區。

加拉太書 1